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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南宁市羁押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区)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华之南 | 发布时间: 2021-10-12 | 3135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11011日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通过了南宁市羁押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南宁市羁押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区)

建设地点:南宁市良庆区

工程概况:南宁市羁押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区)位于南宁市五塘镇南梧公路北侧,距离南梧公路约2.3km,项目区有村级泥结石道路可通达,项目区南面规划为经济开发区,规划项目区西面及南面均为城市道路,北面及东面目前尚未规划,为山丘。本工程总占地面积34.35hm2,主要规划建设看守所123552.39m2,被羁押人用房66146.59m2;办案管理用房24615.97m2;民警办公生活用房26462.09m2;检察、法院用房1596.51m2;附属用房4731.23m2;医院11931.1m2;警犬训练基地4317.77m2;配套建设内围墙、场内道路、项目内供水供电设施以及景观绿化设施等附属工程。工程总建筑面积142868.96m2,容积率为0.416,绿地率35.08%。工程总投资118388.4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7619.87万元。本工程20195月开工建设,20215月完工,共25个月。

二、公众反映问题及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和意见。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11012日至2021119日)。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闫立中

联系电话:0771-4929609

电子邮件:nnwxtz@163.com

五、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广西华之南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鸿鑫

联系电话:0771-3300410

电子邮件:hzn2013@163.com

附件:

鉴定书.pdf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